适合老公和老婆的网名
男友称呼女友时一般都是连名带姓的称呼,这跟情侣之间用昵称相称有什么差別?
男友称呼女友时一般都是连名带姓的称呼,这跟情侣之间用昵称相称有什么差別?
感谢邀请。
首先,没有男友称呼我名字,都是称呼他喜欢的昵称或者爱称
其次,称呼往往包含了对方对你满满的爱,和他/她满心的爱怜。
最后,只有在不想爱对方的时候才会称呼他/她名字。
搞清楚自己是对方的爱人还是搭伙的人还是可有可无的人还是可利用的人?
房产证上只有老公/老婆一人名字,我该如何保障权益?
房产证上只有老公或老婆一个人名字,仅从这一点,我们不能下结论说,该套房产的产权就一定属于夫妻中的哪个人。
为了理清这个问题,我们从以下四个角度进行思考:
不动产物权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为什么说不动产登记是物权生效的前置条件?
夫妻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的财产约定,内涵是什么?
如何保障自己的不动产权益呢?
不动产物权的决定因素举个例子。
甲乙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看中了某楼盘一套住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全款购买了下来。第二年,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准备了办理房产证的个人相关资料后,不久,房产证下来了。
这个案例中有个关键词,我加黑体字的部分。在夫妻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中,对夫妻来讲,是物权的请求权,意思是通过支付房款购买住房,并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即房屋所有权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商是将物权转移给夫妻后获取对价的房价款。
夫妻与开发商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才构成物权的核心,也是启动不动产登记的原因,这个原因,也叫做登记原因。
以此案例为例子,房产证上写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就要看购买该套房产时,钱款的出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有约定,它属于民事司法认定的范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夫妻离婚需分割房产时,法院将根据该家庭的情况,结合我国的《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来判定物权的归属,而不是房产证上是夫妻其中的一人的名字,物权就归谁(当然,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也是法律认可的)。
如果此套房为夫妻婚前全款购买,则为其单独所有。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生效的前置条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与开发商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物权需要经过登记,并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之后,才生效。这是《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
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看,它是依据法定程序和申请人的登记原因文件(即商品房预售合同)、身份资料将物权记载于登记簿。但是,前述已说明,物权的核心是民事法律关系。
夫妻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的财产约定,内涵是什么以上个案例为例,夫妻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只登记为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放弃物权共同共有的一方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构面签,即:同意配偶×××单独所有。什么意思呢?
我个人认为,它代表着:放弃共有产权的夫妻一方同意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其配偶与第三人买卖、抵押,他或她一个人签字就发生效力,不需要另一方到登记机构签字。
如何保障自己的不动产权益夫妻共同约定财产的归属;
如果购买的住房,房产证上写着一个人名字,最好加上配偶的名字,可避免夫妻其中一个人就能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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