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质押可以转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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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质押可以转股吗?

股权质押可以转股吗?

股权质押不可以转股。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此,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设立登记通知书是什么?

股权质押设立登记通知书就是股东在使用股权进行财产质押的时候说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必要的通知书,是股东利用它的这项资产作为凭证进行融资的依据。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时,应向股权登记公司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以下材料: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记载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出资情况(加盖公司印章);3.质押合同。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