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后受托支付如何记账 受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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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后受托支付如何记账

受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受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客户委托第三方付的货款该怎么做账?

1.财务手续上应该齐全,也就是应收收回后再付第三方借:现金 贷:应收账款借:成本或费用/应付账款 贷:现金2.直接做以下分录,会不太清楚借:成本或费用/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个人认为还是采用1较合适

受托单位所要做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