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15%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更正原享受加计抵减实际不享受加计抵减的金额填在主表哪里?
更正原享受加计抵减实际不享受加计抵减的金额填在主表哪里?
10%加计抵扣,按照规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的“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列次填报,本期实际抵减额最终会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中反映,第19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加计抵减申报表如何更改?
加计抵减更正申报,直接报表上面有一项加计抵减的栏,可以直接在上面补填就可以
电子税务局如何加计抵减备案?
增值税加计抵减备案操作如下。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与密码,在首页,找到"我要办税"下步→"综合信息报告",按照要求填写所在行业,所属年度等,填完后保存并提交。
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