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措施 税收风险税务核查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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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措施

税收风险税务核查需要的资料?

税收风险税务核查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执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政策
4.执行的税种、税率和销售税收优惠政策批件
5.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及有关原始记录
6.会计报表(含资产负载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增
7.减变动表及编表说明等)
8.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如税单、增值税发票等)
9.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关文件
10.重要的经营合同及协议(如投资合同、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财产转让协议等)
11.长期投资及关联企业名单(含被投资单位名称、地址、投资额及所占比例、会计核算办法等)
12.弥补亏损企业还需提供以前年度亏损额报备表及中介机构鉴证报告
13.注销税务登记还需要提供前三年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纳税情况、会计账册、凭证和发票申购、试用.结存情况)
14.重大经营决策的股东会决议及实施情况
15.企业管理当局声明书
16.年末银行对账单
17.其它相关资料(如各种损失的证据资料等)

增值税比交纳时候的多,应该怎么冲平?

计算出来的增值税比交纳时候的多,不应该考虑冲平,二是要及时补交少交的增值税,否则会给企业带来补税、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的税收风险。对企业财务人员更是不利。

存货涉税风险有哪些?

存货的涉税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存货暂估入库
企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存货,但正式商业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估计存货的入库成本。在年内企业可以按存货账面金额进行所得税预缴,但是到年终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段时期,若存货的暂估入库仍有没有取得发票的部分,则问题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