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哪些步骤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的程序?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的程序?
会计档案账簿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账簿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账簿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账簿前应当按照会计账簿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销毁的会计账簿;销毁后,应当在会计账簿销毁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哪个部门编制?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频次应当与移交时间相匹配;如果移交时间长于1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应至少按年编制。
适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资料有哪些?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注意: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百练会计】为您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