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所得税必须汇缴总公司吗
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其中一个雇主受雇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申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在各地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缴纳时代扣代缴税款到单位,再补缴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 工资、薪金所得,首先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和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不得额外减除费用。
子公司(是法人)盈利之后分配利润给母公司,母公司是不是要缴纳所得数?
子公司(法人)盈利后,纳税后才能将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润后,原则上不应缴纳所得税。所得税不得重复征税。但这种情况应该体现在母公司的所得税清算中。